加州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最近签署AB22。正如我们上周报道AB22是对企业雇用政策有影响法案之一,布朗截止日期将到来之际签署了该项法案

AB22限制加州雇主决定人员雇用时使用信用报告然而在下面几个例外情况下,允许做信用检查

1管理职位
2执法人员
3常规操作涉及现金1万美元或以上的人员
4经常接触到银行和信用卡信息、个人出生日期和社会安全号码的人员
5涉及机密或专有信息的访问,职位需要对其保密的情况

根据现行的联邦法律雇主必须获得雇员或申请人的书面同意才能获得信用报告如果雇主采取任何不利的行动,应通知雇员/  

信用报告机构和一些企业,对此项加州法律表示反对认为企业需要信用报告的信息,以对有关员工和应聘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费者团体和其他组织支持该法案,即使同意可以有一些例外他们认为该法案是积极的因为它用决策中信用报告的使用作出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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