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概述

美国国会于一九九零年通过法案创造了一种新的移民签证种类,工作类第五优先(EB-5),
也就是俗称的投资移民。获得这类签证的移民必须从事于一营业实体的运作,使美国经济
得益,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投资金额的基本要求是一百万美金,但如投资于“指定
就业地区”则金额可降低为五十万美金。移民国籍法(INA)203(b)(5)规定了这类签证每年
有将近10,000个名额,其中3,000个是预留给通过引导计划向“指定就业地区”投资的移
民们。

II.法律要求

一个合格的申请人必须投资于一个新的营业实体,而且这一营业实体必须(1)由申请人通
过各种方式设立;(2)申请人必须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后投资一百万美金或正在
投资一百万美金的过程中(如是“指定就业地区”为最少五十万美金);且(3)使美国经
济得益并为美国就业者创造不少于10个的全职就业机会。

III. 具体操作问题

关于EB-5投资移民,由于法律条款上没有作特别的具体规定,留有一定余地,给移民局在
处理此类申请时很大的自主权。由于目前移民局在处理此类申请时采用了非鼓励性的立
场,导致此类申请的批准率较低,几乎没有一年用完过所有名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投
资移民的大门是关着的,

笔者根据近年来的案例及代理客户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以下一些申请中应注意的问题,只
要送件时有充分的准备,在移民局所关心的这些问题上给他们满意的答复,那么批准的可
能是非常高的。

1.新的营业实体

所谓新的营业实体通常可有以下三种形式:(1)新设立一个营业实体;(2)购买或重组一个
现存的营业实体;或(3)扩展,并大幅度地(超过40%的增幅)改变一个现存的营业实体
的净值或所雇用的员工数。投资于一个现处困境的企业也符合EB-5的要求。

很多申请人最困扰的问题是如何选择适当的新营业实体,不知道什么样的实体适合该申请
人的具体情况,也不知如何着手进行申请。更重要的是申请人的选择是否符合移民局对此
类移民申请的要求。移民局在以往处理此类申请时发布了非常具体的标准,由于每个申请
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此很难作深入的讨论,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公司法意义上的概
念,如简单地更改经营方式,是不足以达到移民局的要求的。

更令投资人头痛的是他们对于美国的商业界十分陌生,要选择一个低风险但回报有一定保
证的经营模式谈何容易。但是如果试图通过与新营业实体签订投资风险保证则会导致移民
局拒绝批准投资移民的申请,以至于前功尽弃。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是申请成功与否的关
键,申请人应该就这一问题与律师仔细讨论,妥善安排。

2.从事新营业实体的运作

此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申请人实际从事于企业运作。笔者认为只要有适当的安排及合理的解
释,申请人除了直接参与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也可通过对该实体决策管理来达到移民局
的要求。这可以是申请人在移民来美的同时也能兼顾原来的生意。

3.投资资本或正在投资资本过程中

一个新营业实体的创建过程是复杂而漫长的,移民局也承认此点,因此他们并不要求申请
人在企业创建之初就将所要求的投资资本全部到位。只要申请人有充分的保证并提出资本
到位的具体方案,移民局会给与一定的时间(一般在两年之内)。

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所要求的资金(可包括多种形式)确实将投资于新营业实体,用于其
日常经营并承受经营风险,所以一般地通过贷款的形式向新营业实体提供资金是不能达到
移民局的要求。

4.使美国经济获益

这一要求相对来说是较易到达的标准之一。要注意的是不要随便涉及一些美国政府禁止外
国投资人介入的行业,或只做一些美国境外的业务,如只从事于对美国境外提供咨询业务
等。

5.创造就业机会

移民局要求新营业实体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要注意的是合同工或雇佣外国人(如工作
签证)并不能满足该要求。另一要点是必须是全职的就业机会,即每周不少于35个工作小
时。要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这一要求与投资资本一样,移民局
允许申请人在两年之内达到。

IV.结论

很多投资人听说EB-5较难获准,有两年的复查期,而且一个案例费时较长等等而望而却
步。实际上情况并不完全如此。每年都有成千上百个申请人获得批准而移民来美,问题的
关键在于应该如何准备这类申请。目前移民局处理这类申请大约费时一年左右,这相比于
其它的移民申请来说并不很长。况且在申请未获批准时,申请人并不需要实际上将资金投
资来美,所以风险相对并不大。而在外广传的一些失败故事往往是由申请人本身以外的原
因造成的。

如何使申请人达到EB-5的要求是移民法最复杂的领域之一,需要对于公司,税收,投资
及移民法的多方面了解及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经验。更甚的是移民局近来又公布了多个拒
绝案例,对于本来已非常严格的EB-5进一步提高标准。投资人有时不得不放弃在现实商业
界存在的有利于投资人的一些条件以满足移民局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这使得投资人在目前
的不景气的业界情况下更难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故而投资者在决定通过EB-5这种方式申
请移民时,应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